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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首罰秒完單出租車司機 罰款200元停業15天

上海首罰秒完單出租車司機 罰款200元停業15天

2018-03-0718:07新民晚報評論(人參與)


原標題:罰款200元停業15天 上海首罰“秒完單”出租車司機

圖片說明:秦某至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接受處台中電梯公司理 來源/市交通委執法總隊供圖(下同)

上海首例出租車駕駛員利用“滴滴”打車平臺漏洞單方終止服務合同的“秒完單”投訴調查完畢,來自海博出租公司的司機將被罰款200元,暫停營業15天。這是記者剛剛從市交通委執法總隊瞭解到的消息。

所謂“秒完單”,就是乘客通過打車軟件發佈乘車信息,司機接單獲取乘客目的地等信息後,未經乘客同意,通過“現金結付電梯維修費用”按鈕單方面終止服務合同,幾秒內完成行程(實際上乘客並未上車),從而進行“挑客”。

2月9日,市交通委執法總隊就出租車營運市場集中爆發的“秒完單”現象約談“滴滴出行”平臺,要求“滴滴”公司盡早修正叫車軟件“秒完單”漏洞,規范平臺接單履約秩序,杜絕利用軟件漏洞拒載的現象產生。

2月14日上午4點52分,在徐匯區華山路與康平路交叉口,市民張先生通過“滴滴”打車軟件,叫瞭海博出租公司的一輛車牌號為滬GU4153的出租車,欲前往本市楊浦區眉州路某地。讓張先生吃驚的是,僅不到1分鐘,他已經“到達目的地”瞭。沒有任何預兆,沒有電話溝通,沒有實際上車,很明顯自己被“秒完單”瞭。聯想到前不久的新聞報道,張先生覺得自己的遭遇如新聞報道中的情形如出一轍,於是張先生通過撥打12345市民熱線,向有關部門進行瞭舉報投訴。

3月1日,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接到該起投訴,並立即展開瞭執法調查,向“滴滴”公司送達瞭案件協查通知,要求“滴滴”提供滬GU4153車輛在2月14日當天的平臺接單、完單記錄等有關信息。

3月5日,經與“滴滴”公司提供的相關信息比對確認,2月14日凌晨4點52分,秦某駕駛的滬GU4153的出租車確有“秒完單”記錄。且就在駕駛員秒完此單10分鐘後(5點02分),秦某就接下瞭一單從長寧至浦東機場的業務。秦某挑客的行為確認無疑。執法部門立即向秦某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致電,要求其至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接受調查。

3月6日上午,秦某在公司代表陪同下至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接受處理。在乘客叫車和“秒完單”手機截屏,“滴滴”公司出具的該車輛當日接單、完單記錄及交易記錄等證據下,秦某承認瞭自己拒載的事實。

目前,市交通委執法總隊已對秦某的拒載行為進行立案,秦某將面臨罰款200元,暫停營業15天的處罰。

據瞭解,“滴滴”軟件的技術改造升級還台中貨梯維修在進行中,交通執法部門表示,在系統未完成升級前,仍將結合市民投訴信息,對涉及“秒完單”駕駛員,“發現一起調查一起,查實一起,處罰一起”。市民如遇“秒完單”,請保存手機打車被“秒完單”截屏,並撥打12319或12345進行投訴,以便執法部門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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